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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三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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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

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避免和遏制群死群伤及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用于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措施费用,并加强对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的动态监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负全面管理责任,专业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负直接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工程列入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检测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按照有关检测规则进行检测、监控,并公正、客观地出具检测结果或鉴定结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还要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遵循“上报制度、台账制度、公示制度”做好辨识上报,以“方案审批论证制度、安全教育交底制度、第三方检测制度、日常巡检制度、验收制度、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六制度做好过程控制,并从监督重点、责任追究、信息公开3方面,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和遏制群死群伤及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

 蒋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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